【社論】用電與耗肺之間兩難 中火空污無解

台中有兩大民生痼疾,且近於無解;一是路不平,另一是中火空污。路平之難解,不在不能,乃不為也,放眼歷任首長,無一願為,箇中緣由,儼然跨世紀之謎,近於「都市怪談」(Urban Legend),此不止台中,全台皆然。唯一敢大膽突破的,僅前高雄市長韓國瑜,上任後大搞路平,自以為可獲民心,卻因此犯忌慘遭罷免,政治前途戛然而止。傻事一場,徒留笑柄。

 中火空污無解,則非不為,實是不能。歸根究柢,在民生現實面用電跟健康的權衡衝突。台灣在進入後核電時代,中央政府所規劃的綠能接續不及,中火已扛起全台最主要的電力供應重責大任,必須在缺電之虞時火力全開,製造的大量空污,迎風飄出數十里,中部民眾因此背負「以肺換電」的悲慘宿命。地方首長捍衛人民健康責無旁貸,必須限制所轄電廠的火力發電,減低空污,卻因此衍生出缺電風險,中央以供電為重,與地方的法令及權限之爭遂不可免。

 空污大戰看似熱鬧,其實大都虛招,中火四支大煙囪吞雲吐霧更甚,台灣在夏季缺電危機低空掠過。人們用電無虞,生活方便的背後,卻是肺部健康危機四伏,且大有可能禍延子孫。這是民生健康的兩難,中央地方鬥法看似零和,其實卻是雙贏。人們享受生活方便,卻讓健康點滴流失,得失之間很難定論。

 盧秀燕在當選市長後,立即劍指中火,兌現她讓中火減碳的政見,利用前任林佳龍所訂的《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》,在2019年底,廢止中火2、3號機組執照,創下國內發電機組被廢照首例,在此之前,中市府環保局在前局長吳志超主導下,改弦易轍稽查中火的放流水,查獲超標的硝酸鹽氮,共計開出6000萬罰單。在在搞得蘇內閣火冒萬丈,在忍無可忍下,在今年3月由環保署出面宣告台中市《自治條例》第3條、第4條及第6條無效,也創下環保單位護航空污的國際級驚悚紀錄。

 事件鬧得沸沸揚揚,但中央地方仍各行其是,6月間盧秀燕再度出手重罰中火3000萬,但經濟部仍悍然重啟遭中市府廢照又被環保署起死回生的2號機組,火力全開,還惡人先告狀警告中市府勿一錯再錯。市府除了持續開罰外,也將台電董事長楊偉甫以違反空汙法移送法辦。

 但市府的公權力僅止於開罰及法律訴訟,對於中火執意火力全開毫無節制之能。經濟部在六月份大陣仗反制中市府,主要原因在六月天氣超熱,用電量大增,供電岌岌可危,中火若不火力全開,大有可能重現2017年815全台大停電,經濟部台電首當其衝,蘇貞昌、蔡英文都難逃干係。

 市府看似祭出大動作,但開罰對經濟部或台電非關痛癢,何況最終埋單的還是民脂民膏,典型的「取之於民、用之於官」,至於將台電負責人楊某人送辦,訴訟費用同樣取之於民,而且楊董擋子彈有功,治政前途更為遠大光明。

 雙方過招的真相是,市府手段有限僅能點到為止。而且斷電茲事體大,對人們生活是直接巨大衝擊,空污的「以肺換電」只是抽象意念,盧秀燕要真反空污反到斷電,惹的民怨必然千萬倍於放水空污。兩害相權,選擇至明。市府反空污悍將吳志超在8月初突然掛冠求去,市府的說法是家庭因素,或許這位使命感極重的學者,身在局中已參透中火空污難題之無解,因此不如歸去。

非核 添火空污 的宿命輪迴

台灣能源政策已經遭民進黨非核神主牌綑綁寸步難行。2017年815大停電是停核後供電一大警訊,人民覺醒後在「以核養綠公投」上展現強烈恢復核電訴求,卻遭蔡政府賴皮沒收。

賴清德在擔任閣揆時,曾對大台中空汙喊話,說2023年台中電廠將以燃氣機組全面取代火力發電,說得活神活現,可惜「出師未捷身先死」。八字未見一撇,他就下台一鞠躬,後來和蔡英文政爭搞政變失敗,人去樓空,台中電廠燃氣已成絕響,冒火煙囪吐氣更甚。

縱算賴清德所說的全面燃氣供電成真,能源危機更大,因為供氣來源變數除天候外,還有兩岸關係的干擾,何況昂貴的成本負擔,電費還能維持不漲嗎?台灣燃氣完全仰賴進口,有三大變數必須克服,一是供應管道,再來是高昂成本問題,而最嚴重的是,安全問題。依專家統計,所有供電能源中,最不穩定的是燃氣,而且氣爆風險遠遠高於核電。

至於另一綠能風力發電,完全靠天候,無法提供穩定電力。價格又是天價,最早遴選階段定5.8元費率,兩個月後競標價降至每度平均2.5元相比較,差了一倍,此一價差,每年超過700億元。專家指出,離岸風電每年供電230億度的電費超過1200億元,發同樣度數的電,核電成本200億元,火電(煤電/氣電平均)約500億元。換句話說,離岸風電成本與核電及火電相較,每年高出700-1000億元,20年共1.5-2兆元。因此被學者狠批為「賣台」能源。

 中火減碳的解方唯有恢復核電,但核電問題已從科學論述演變成宗教牌位,永無回頭可能,中火空污問題因而無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