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府與台中港務及中龍鋼鐵 簽定放流水回收契約

【記者蘇永欽/台中報導】台中市政府為有效利用台灣珍貴水資源,21日與台中港務分公司及中龍鋼鐵公司,簽定「福田放流水回收再利用計畫」用水契約,預計年底招商動工,114年完工啟用。
簽約儀式由盧市長與台中港務分公司總經理盧展猷、中龍鋼鐵董事長王錫欽簽訂契約,經濟部水利署長賴建信、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吳宏碩見證。

圖說:市長盧秀燕(中)與台中港務分公司總經理盧展猷、中龍鋼鐵董事長王錫欽簽訂契約。

盧市長表示,台灣水資源一定要「珍惜利用」,市府積極推動水資源回收再利用,將水資源回收中心轉型成都市的「小水庫」,感謝經濟部水利署政策指導、內政部營建署補助福田案近92%經費、在地企業中龍公司率先作為工業界示範,採用市府水資中心所製成的回收水,創造政府、企業、民間三贏局面。
水利局表示,福田案為行政院102年所核定「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示範推動方案」六座示範案之一,期間經過多次媒合,因水價、用水契約遲遲無法取得共識,盧市長上任後要求水利局積極整合供、需、管三方歧見,終於在今年6月與台中港務分公司及中龍鋼鐵公司達成共識,簽定用水契約。
「福田放流水回收再利用計畫」,預計埋設長約29公里的輸水管線,統包工程總經費40.7億元,已獲中央核定,預計今年底邁入招商階段,114年完工啟用。初期提供每日5.8萬噸再生水,之後最大輸水能力可達到每日10.5萬噸,相當於42萬人生活用水,解決限水期間的工業區水源供應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