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長盧秀燕建議中央統籌分配款,應多一點分配給地方政府

圖說:市長盧秀燕(右)向中區國稅局長吳蓮英(左)建議,地方各縣市分回來的稅收分配款,至少要占繳稅的一半以上。

【記者蘇永欽台中報導】中央統籌分配款「中央應自留少一點,分配多一點給地方政府」,市長盧秀燕在中區國稅局長吳蓮英拜訪時建議,希望地方各縣市分回來的稅收分配款,至少要占繳稅的一半以上,以利地方家園建設,才可以更努力拚經濟。
盧市長在吳局長到市府拜會交流中央統籌分配款議題時提到,過去她擔任立委時,長期在財政委員會,去年台中市民上繳國稅包括營所稅、個人所得稅等,大概上繳約1516億元,但台中分回來的稅收分配款,僅佔市民總繳稅額的4分之1。
因此盧市長建議「中央應自留少一點,分配多一點給地方政府」,中央應評估各縣市繳稅能力,各縣市分回來的稅收分配款,至少要占繳稅的一半以上;以台中市上繳1516億元,如果能夠分配到750億元,這樣會比較合理,希望中央不要太集權、太集錢,稅是地方民眾賺的,應該多留在地方上,從事地方家園建設,各縣市政府才可以更努力拚經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