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市啟動春節交通疏運計畫 計程車7日起加收50元

【記者官達里/台中報導】春節連假即將於2月10日至16日登場,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與中央合作推出多元交通疏運計畫,其中春節期間拖吊以佔用公車停靠區、併排停車嚴重影響交通、擋住公共場所出入口等情形為主;2月11日(除夕)至15日(初四)市府採部分停收停車費措施;另外,春節期間計程車費率於2月7日0時起至16日24時止依計費表顯示金額收費,再加成50元的春節費率。

市府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,因應國道高速公路車流,交通局於國1大雅、台中、南屯交流道周邊道路、中清路及五權西路建置智慧化動態號誌系統,春節連假期間將依路段車流量、旅行時間及行駛速率適時調整路口號誌;而國道1號豐原至台中路段路肩開放措施照常實施,並視情況機動延長開放。車輛回堵時,也將動態調整匝道儀控綠燈時間,並於網站、手機APP及CMS(資訊可變標誌)適時發佈春節疏運管制訊息,以改善車流。

另春節期間觀光景點及商圈等熱門地點將實施交通管制,葉局長表示,大甲鎮瀾宮周邊道路部分路段將於2月12日(初一)至16日(初五)每日8時至20時實施交管,禁止汽車進入或單向行駛,並依實際車流機動提前或延後管制時間;大遠百、新光三越、中友百貨等購物商圈,仍比照現有假日交通管制計畫。

有關停車措施,葉局長表示,市府停管處將加強稽查業者依核定費率收費,並禁止遮蔽營業告示牌上費率標示,如查獲隨意哄抬費率等情形,將依停車場法處3,000元至15,000元罰鍰,並要求限期改善,若未改善將勒令停業並廢止停車場登記證;而2月11日(除夕)至15日(初四)市府採部分停收停車費措施,範圍包含路邊汽、機車收費停車格及公有路外無柵欄機管制的平面停車場,但柵欄機管制平面及所有立體停車場均照常收費。

葉局長表示,春節期間計程車費率於2月7日0時起至16日24時止依計費表顯示金額收費,由駕駛人依計費表功能選取春節費率(春節加成50元已計入),未啟用春節費率計費表之駕駛不得額外加收費用。

為方便民眾搭乘大眾運輸,市公車春節期間不打烊,且為讓梨山地區民眾返鄉團圓,市府交通局配合公路總局春節期間增加「台8臨37線」民眾通行開放時段,另協調豐原客運加開865區公車,谷關往梨山發車時間為6時45分、9時45分;另加開865路公車,梨山往豐原、谷關發車時間為6時10分、11時10分,並於15時40分連發2班;豐原往梨山方向發車時間為10時5分及14時30分,為配合便道管制採預約式搭乘,請搭乘民眾留意。

交通局指出,春節期間拖吊以佔用公車停靠區、併排停車嚴重影響交通、擋住公共場所出入口等情形為主,2月10日至16日各拖吊場仍舊辦理領車業務,時間從7時至24時,如民眾春節期間需領回吊扣執行屆滿之牌照,於2月10日至16日可於吊扣期滿翌日至豐原區豐原派出所領取;春節期間市府交通局也提供多項不打烊服務,包含交通號誌24小時全天待命搶修、排除故障等,讓民眾安心過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