善用公證制度守護權益 中市法制局攜手司法院辦理公證法治教育研習

【記者李瑞華/台中報導】為提升市府各機關同仁法律專業知能,推廣私權保障制度,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日前與司法院攜手辦理公證法治教育研習,邀請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主任公證人陳俐伶擔任講師,以「公證與生活-如何善用公證制度規劃個人生活」為主題,透過實務案例深入介紹公證制度及生活應用,協助同仁掌握實用法律工具,提升法律風險意識與權益保障能力。

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,許多人對「公證」的印象,仍停留在企業商業契約或複雜法律程序等情況,但事實上,公證制度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,舉凡在外地打拚租房子的租賃契約、成家立業後的房屋買賣契約、晚年時的意定監護,直到面對死亡時的遺囑公證,都深度參與了人生每一個關鍵節點。如果能善用公證制度來強化證據效力、預防日後爭議,不僅能及早釐清權利義務,也有助降低日後發生訴訟所需的時間與成本。

講師透過實務案例深入介紹公證制度及生活應用

此次研習由陳主任公證人以生活化案例進行說明,除介紹公證制度及相關法規外,並以常見生活情境為例,說明公證的功能與實務運用,協助同仁了解如何透過制度安排,降低財產及法律風險,並適時指導民眾運用公證制度。此外,研習內容亦介紹司法院近年積極推動的「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」(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, ADR),除訴訟外,也可依個案性質選擇調解、調處、仲裁等紛爭解決方式,以更有效率、彈性及符合當事人需求的方式化解爭議。

法制局表示,這次研習希望透過公證制度及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的介紹,讓同仁認識更多元的法律保障及紛爭解決工具,從「事後解決紛爭」進一步建立「事前預防風險」的法治觀念,落實於公務推動及日常生活中。未來法制局也將持續結合司法機關及法律專業資源,推動更多元法治教育,提升同仁法律素養及風險管理能力,打造更完善的法治環境,守護市民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