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擬提食安法修法 惡意隱匿加重處分

【記者吳靜/綜合報導】中聯油脂案未歇,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指示一週內完成修法,預計23日行政院會就會討論通過食安法修正。草案將強化源頭與製程管理,要求業者有異常檢驗結果皆須在法定期限內完成通報,逾期開罰,若惡意隱匿或欺騙則加重處分。
中聯油品致癌物超標事件引發社會關注,卓榮泰日前指示衛福部應於一週內完成修法。政院人士指出,卓榮泰18日說明,衛福部20日將向政院報告草案內容,修法預計送23日行政院會討論、通過。
草案修法方向,卓榮泰日前已要求強化源頭與製程管理,包括原料查驗與允收標準,以及重大變更需有試製與檢驗。
3級食品安全管理機制也是修法重點,草案預計第1級管理「增訂」業者自主檢驗頻率,最上游廠商從每半年自主檢驗加嚴為逐批檢驗,第1層廠商從每半年自主檢驗加嚴為每季檢驗;另增訂一定規模以上製造業者自設實驗室應經主管機關認證,並增訂實驗室管理及即時通報義務。
第2級管理部分,草案「增訂」第三方驗證機構針對異常案件主動通報法律責任;第3級品管部分則增訂查廠頻率,並針對高風險業者擴大抽驗,建立更完善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及管理制度。
衛福部長石崇良日前也說,中聯油脂案有多家業者延遲通報挨罰,顯示現行通報制度確有改進的必要性,因此將導入強制通報及即時資訊上傳機制,要求業者自主檢驗資料即時上傳,供主管機關監測與預警,且所有異常檢驗結果皆須在法定期限內完成通報,逾期開罰,若業者惡意隱匿或欺騙則加重處分,主動、及時通報的業者則預計研議減輕行政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