賴清德批藍版無人機違憲 國民黨批賴打臉自己過去任立委曾提兩特別條例

【記者李瑞華/綜合報導】總統賴清德指出,在野黨提出無人載具條例,違反憲政分立原則、侵犯行政權。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沛祥、副書記長黃建賓、游顥、立委羅廷瑋3日召開「特別條例綠狂提,賴清德委員打臉賴清德總統」記者會,林沛祥表示,國民黨團提出的無人機條例草案是法律案,非預算案。賴總統把法律案跟預算案混為一談,混淆社會視聽、帶政治風向,這樣真的不可取。
總統賴清德1日表示,在野黨提出無人載具條例,違反憲政分立原則、侵犯行政權,呼籲立法院朝野各黨,共同支持行政院提出的「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」草案,並儘速完成審議,共同守護台灣安全。
國民黨團在記者會以賴清德擔任立委時所提多項特別條例草案回擊,指賴曾經提出「曾文水庫與南化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」草案,經費450億元;「九十七年退稅及補貼特別條例」草案,經費583億元。賴清德擔任立委,也為下述條例草案的連署提案人,分別是:「基隆河流域整治重建特別條例」草案,經費5000億元;「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重建特別條例」草案,經費500億元;「原住民族基礎建設特別條例」草案,經費500億元。黃建賓批,這已經不是「綠能你不能」,這是行政獨裁的思維邏輯,「朕沒有給你的,你不能搶。」
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沛祥、副書記長黃建賓、游顥,以及國民黨立委羅廷瑋等人,在立法院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。林沛祥指出,國民黨團提出的「國防自主無人載具科技發展及採購條例草案」,這是一部法律案,不是預算案,真正要編多少預算、分幾年編列、哪一年編、編在哪一個部會,依法還是行政院提出,再送立法院審查。國民黨團制定的是制度,不是預算。
林沛祥表示,賴總統把「法律案」跟「預算案」混為一談,混淆社會視聽、帶政治風向,這樣真的不可取。依照大法官釋字第264號、第391號解釋,說得很清楚,立法院不能提出預算案,但可以制定法律。法律如果需要增加支出,只要徵詢行政院意見,並說明財源即可,程序完全合法,何來侵犯行政權。
林沛祥指出,國民黨團提出3項具體訴求:第一,請總統府不要動不動就貼上「違憲」、「侵犯行政權」的政治標籤。第2,請行政院提出完整的無人載具採購與產業發展計畫,包括採購規格、品質認證、國產化比例、戰時通訊系統、資訊安全、履約驗收及利益迴避機制,接受國會逐項監督。第3,再次呼籲政府,重視國軍待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