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安全不容破口 盧市長籲檢討刑責 強化防護機制

【記者張品君/台中報導】台中市議會今(8)日召開第4屆第7次定期會,針對校園性侵案件展開質詢,多位議員認為須加重刑法處罰刑度、強化預防機制。市長盧秀燕說明市府已於第一時間介入,支持針對性侵、兒虐加害人應加重其刑,強調現行法律刑度的瓶頸。

議員賴義鍠、江和樹、劉士州等議員關心現行刑法刑責上限不足、良民證制度漏洞、學校聘僱查核程序等議題,要求市府強化行政預防機制,並促請中央修法嚴懲加害者,落實守護學童安全。

市長盧秀燕說明,全力捍衛行政團隊的處理效率,強調案件一發生後,教育局便立即介入調查並迅速處置,並無推諉或失職。盧市長強烈支持針對傷害兒童的性侵、性騷行為「加重其刑」。然而,現實務的困境在於全國性的法令設有「刑責上限」,導致無論罪行多麼惡劣,判決仍受限於法律天花板。盧市長呼籲社會正視此議題,支持透過中央層級進行司法改革與修法,以雷霆手段達成真正的預防與守護效果。

教育局長蔣偉民回應

盧市長進一步說明,現行法律可能讓侵害兒童的前科紀錄在一定時間後「合法消失」,導致加害者仍能持乾淨的良民證進入校園。應針對這類罪行研議「分類制度」與「終身註記」,凡是對兒童造成傷害的前科,應永無法從紀錄中抹除,確保這類人員永遠無法取得空白良民證,從法律根源落實對學童的終身保護。

教育局長蔣偉民指出,該個案顯示學校在聘任程序的行政銜接上不夠周延,導致查核機制未能發揮應有功能,未來將以此為鑑,要求各校落實把關。蔣局長強調,教育局在接獲通報的第一時間已依法定程序介入調查,並針對受害學童啟動心理輔導及相關協處;為防範類似悲劇重演,承諾將強化行政監督,要求全市各級學校未來必須百分之百落實每年的定期查核,將預防機制明確化,確保不適任人員徹底絕跡於校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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